Chinese Instrumental Music

Solo, Chamber & Orchestral Works

中國漢語「音樂」一詞雖與西方music的概念有不少相通之處, 但並不完全等同西方的music。古代中國「音樂」的「音」指聲音, 「樂」包含歌、舞、樂三者。

在中國古代,樂律理論一向與天文、曆法、占卜、術數、地理、歷史、量衡制度有箸密切的關係,而其重點全於準確的音律計算。歴朝各種複的樂律制度,於宮廷音樂為講究;而民間則有各自的系統。

歷代中國,音樂功用是頌天子、聖人,敎化及範人民的行為,與反映政治的好壞,如《樂記》所説的「聞樂知政亅是也。 在中國典籍中,常常禮樂並論,而推行音樂或應用音樂的最終目的往往是到一個理想的統治狀態。自古以來,音樂是王侯權貴及士人的身份象徵,從來與政治分不開。所以歷代文獻中有關音樂的資料均多以官方的雅樂為主,其功用與政治及禮儀有直接的關係;反而對較接近今日西方music概念,以抒發個人感情的音樂及民間音樂則甚少著墨,樂譜的記錄亦相地有限,此情況一直到了清代方有明顯的改變。 

宋代陳碭在他所撰的《樂書》中,把當時中國的音樂分三類。雅與俗是美學上相對的觀念。自隋唐及兩宋,俗樂與胡樂二者多有重曡。而胡漢之分,涉及音樂之傳統與外來關係,有民族認同甚至政治意味,用於今日,即中國本土音樂與外來音樂之別。 

狄義的雅樂指古代天子祭天地及宗廟典禮的音樂,具強烈的政治象徵及宗教意義。

在觀念上,廣義的雅樂包括一切官方和民間的典禮音樂以及具身份標記與文化認同的音樂,如國歌、黨歌、校歌等。此外,一切歌頌帝皇(國家領導人)及政權的音樂,均有明顯的雅樂功能。

俗樂包括民間娛樂的音樂及宮廷中讌饗之樂(即燕樂)。在歷史的長河中,其中亦滲入了不少非中原本土的胡樂。從雅樂的觀點而言,俗樂及燕樂往往被衛道之士貶斥為「淫樂」,以現代的角度而言,即過份地豐富的音樂。歷代文獻中對俗樂及胡樂的嚴厲批評實反映出這些音樂無論在樂器、節奏、舞蹈及感情上均較雅樂多樣化,通俗及具異國情調。 

自漢魏以來,西域(今新疆及中亞一帶)的音樂不斷傳入中國。這些外來的音樂,多被用於娛樂及宴會之中,亦會在外交之讌饗中用以娛賓。當時對非漢族的外來事物均冠以「胡」字,故外來的音樂被稱為胡樂。衞道之士多因其非出於中國本土而排斥之,但胡樂在當時卻盛行於民間,於廷中亦是燕樂的重要部份。

燕樂為宮廷音樂的一部份,即皇室飲宴間用以娛賓之樂,是相對於雅樂的名詞。雖說與雅樂相對,但在燕樂中多用非漢族之胡樂,選曲及演出之先後次序亦有政治考慮,多少有外交政治之意味。宮廷燕樂亦與古代的四夷樂關係密切,即用四方少數民族 (蠻、夷、戎、狄)的樂舞以顯中央天子之威德,所以雖説燕樂非雅樂,但在外交層面上,卻有廣義雅樂之政治功能。


Solo Works 獨奏曲

古琴

高山流水
古代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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